庆阳市工商局新闻发布会发布辞
发布事项:发布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暨“证照分离”改革
发布人:庆阳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聪辉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各位来宾以及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市工商局向大家能在百忙之中莅临这次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18年以来,全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商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就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及“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基本情况
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实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注册资本登记限制、年检改年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先后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等各项改革,全市营商环境得到空前优化,市场活力深度激发,2015-2017连续3年市场主体总数增长率超过10%。截至2018年10月份,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2.5万户(其中:企业28042户,占22.4%;农民专业合作社9827户,占7.9%;个体工商户87187户,占69.7%),注册资金达2244.6亿元,较商事制度改革前分别增长90%和319%。
2018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再升级。一是继续推进 “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至32项。二是进一步拓展“政银便民通”服务,实现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等5家银行庆阳分行网点业务全覆盖,方便群众就近登记注册,已通过“政银便民通”服务共办理业务149件。三是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同税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协同开展涉税事项采集、告知和提醒服务,做好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工作,截至10月底,已有973户企业通过简易程序办理了注销登记业务。四是推行企业名称(含农专社)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取消了名称核准权限的限制,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和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五是开通微信和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小程序自主下载、查看、打印电子营业执照,可同时申请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是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度,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只需作出对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承诺,即可依法注册登记。允许在一个地址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或在一个营业执照上添加多个地址,实行 “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七是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审核权限下放县区,由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审核本辖区范围内冠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变更审核业务,提高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和登记效率。
二、“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
2017年9月26日,我市正式启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首次实现了23个部门50项备案事项整合,实施 “五十证合一”。今年,我们继续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将国家层面统一证照事项全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现了57项备案事项整合。积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与税务、商务、质监、食药监、安监等涉企证照整合部门不断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使用和相关备案数据的推送、接收和处理,各相关部门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主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35543户(其中:企业115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93户,个体工商户20121户)。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展情况
今年8月15日,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99号),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明确了各环节办理所需材料清单,已于10月底全面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统一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一是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二是压缩公章刻制时间。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三是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四是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效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五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申请人先后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变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流程。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四、“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解读
“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2018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11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03号),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将于11月10日起,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一)“证照分离”改革的背景及试点情况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明确提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明确要求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2015年底,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11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9月,国务院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今年初,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47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2015年“证照分离”改革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来,有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务效率,受到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今年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并于5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试点共涉及25个部门的94项行政审批事项。截至9月底,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共惠及101户企业,涉及取消审批、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优化准入管理等5种改革事项172件。从试点情况看,通过减少审批事项和改革审批方式,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了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释放了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全面推开改革的基本原则
1.突出照后减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2.做到放管结合。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做到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始终把放管结合置于突出位置,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3.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承担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4.坚持依法改革。按照国务院总体要求,依法推动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改革方式,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要按法定程序修改后实施,确保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
(三)改革的具体方式
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1.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审批改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整合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
(四)加强改革后的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效衔接,监管环节后移,从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转变,推动综合监管、公正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的归集共享、业务协同,有关事项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并对外公示。
五、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工商工作创新发展
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工商部门职能转变和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引领带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非公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坚持把非公市场主体作为最重要的服务对象,对他们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不折不扣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利好政策,持续不断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持之以恒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以“亲情服务零距离、咨询办事零障碍、注册登记零失误、作风投诉零纪录”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真正做到了“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营造更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兴商、富商、安商、护商、亲商良好环境。截至10月底,全市非公经济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2.36万户,注册资金2063.8亿元。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日趋完善。主动适应“宽进”后“严管”要求,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持续推进以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为主要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达到96.04%、97.14%、92.28%,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持续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依法清销空挂失联市场主体10095户。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累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20142户。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印发了《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庆阳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牵头组织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2次业务培训会、1次工作协调推进会,部门协同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截至10月底,市直其他部门共归集涉企信息1523条(次),制定发布“双随机”抽查计划124个。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市工商部门累计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异常信息55982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0599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6户。协调推进联合惩戒,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正在形成。
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持续加强各类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了节日、农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文化、旅游、汽车、消防产品市场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集贸市场蚊蝇消杀、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共抽检流通领域化肥143个批次、农膜20个批次。扎实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对企业网站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线上检查网站、网店495个,经营主体417户;线下约谈、检查企业125户。发现未对企业网站进行年报公示79条,盗链、错链42条,存在涉嫌违反其他未标明问题的128条。行政约谈企业60户,纠正盗链、错链等问题120处。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大对全市煤炭市场检查督查力度,抽检民用散煤158个批次。其中,检出145个批次,不合格10个批次,剩余13个批次正在检测过程当中,目前检出不合格率为6.33%。充分发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环境建设推进组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了2次工作协调推进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组织开展以“强化竞争执法,促进公平竞争,改善发展环境”为主题的2018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涉及民生行业和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作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标广告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击非法集资、禁毒、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前10个月,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55件,案值260.96万元,罚没金额144.96万元。
四是消费维权工作深入推进。精心组织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系列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广场和公交车播放公益动漫片、在广播电视台举办访谈节目、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等形式,消费宣传教育引导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对流通领域润滑油、车内装饰材料、木工板等8大类12个品种180个批次商品抽检,检出不合格率25.6%,对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后处理,倒逼流通环节商品供给质量不断提升。继续深入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着力加强12315消费维权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程序、消费维权各项制度等内容以图表和文字的形式在联系点醒目位置上墙公开,进一步畅通了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动形成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市通过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3.44万元。以“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为目标,在全市商品和服务领域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创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户,引领带动全市消费环境持续提升。
五是商标品牌战略成效明显。坚持把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作为促进“双创”和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抓手,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关于成立庆阳市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使商标工作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同时,积极汇报市政府累计兑现商标奖励资金49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商标品牌战略取得比较大的突破。国家商标局批复庆阳设立商标申请受理窗口以来,充分发挥48个商标品牌指导站直接面对市场主体的优势,扩大宣传引导,开展精准帮扶,强化商标服务和行政指导,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商标注册和咨询服务,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和商标注册积极性。前三季度,全市注册商标申请量1556件,注册量1283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125.1%。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以“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加强部门协作,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不懈优化服务,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为企业、为创业群众带来更多便利和更多红利。
由于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关联度高,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借此机会,希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能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形成合力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也希望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支持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力争让这一利好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热情,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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