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专区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消费警示>详细内容

“五一”小长假消费提示

来源: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李秀珍 发布时间:2024-04-30 08:48:01 浏览次数: 【字体: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为了让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放心、愉快的假期,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庆阳市消费者协会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健康消费,同时呼吁商家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外出旅游注意消费陷阱。“五一”小长假是踏青旅游好时节,消费者出行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对景点安排、行程路线、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纠纷解决等内容详细了解,并规定违约赔偿标准,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到外地参加“一日游”,也要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合同,警惕“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产品,避免误入消费陷阱。

二、选购商品要防止虚假宣传。“五一”是消费高峰期,不少商家为了促销,往往会夸大产品效果,或者设置虚假折扣,从而吸引消费者购买。尤其是直播带货,主播为博眼球演剧本,欺骗消费者下单。消费者应理性面对主播促销,避免因冲动消费落入商家“套路”,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商家或正规网站,保留交易凭证或聊天记录,防止商家偷换商品“身价”,玩“先涨后降”的套路,或者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购物时一定要货比三家,确保不被虚假宣传蒙蔽双眼。

三、餐饮消费要注意食品安全。“五一”外出就餐时要特别注意“舌尖上”的安全,树立文明健康的饮食观念,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就餐环境干净卫生、食品量化等级高及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并要关注菜品是否新鲜,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并按照说明保存食用。另外,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从自身做起,争做制止餐饮浪费的“先行者”。节日期间与亲朋好友聚餐,不攀比、不炫耀,按需用餐,剩余饭菜打包带走,拒绝铺张浪费。

四、消费时要慎重办理预付卡。节假日,商家往往会利用让利、打折、预存优惠等活动,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和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选择规模较大、证件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办理时要签订书面协议,要看清合同条款内容,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不合理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不轻信口头承诺。预付卡应少充快用,尽量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保留好消费凭证及签订的协议,警惕预付费后商家停业或跑路带来经济损失。

五、外出不随意采挖、食用野菜。因消费者大多缺少植物学专业知识,对野菜的认识程度有限,再加上农田、路边树沟的野菜可能会被农药污染,外出游玩时,不要随意采挖、购买、食用不明的野菜,谨防食物中毒。如果出现中毒症状,应当尽快催吐,同时立即送到医院治疗。不要贪食“新、奇、特”野生产品,在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六、注意要留存好相关消费凭证。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的重要证明。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旅游消费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原则,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