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价格管控措施,价格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前安排部署。庆阳市局主要领导在我市一级响应启动之前就意识到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前思考谋划,快速安排部署。市局于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就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价格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连夜下发到各县(区)局,要求各县(区)围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产品,立即安排部署价格专项检查工作。1月27日(正月初三),市局又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张贴,并通过陇东报社、庆阳电视台、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对维护全市防控物资价格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是严格督促督查。庆阳市局把督导检查作为落实价格管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督查,班子成员带队分批督查。1月26日(正月初二),市局派出1名副局长和1名价监科工作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及时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价格管控措施。在市防控领导小组的重视支持下,市局组建了由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任组长、市商务局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价格检查组,通过不间断地督促检查,确保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市局价格检查组分成了3个小组,对西峰城区大小药店、超市和便利店进行了暗访,重点对城乡结合地带、各巷道的偏僻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暗访各类市场主体96家。截至2月10日下午3时,共督查药品经营企业52家,农贸市场24家,餐饮服务经营户128家,超市及商场35家,把疫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传达到了各个经营户。
三是及时组织约谈。为确保疫病防控期间市场正常供应和物价稳定,2月1日,市局联合区市市场监管局对西峰区各大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组织各企业负责人学习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企业利用好一切进货渠道,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其他重要商品的充足供应,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串通涨价,保证市场物价稳定。各企业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落实市局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四是突出案件查处。市局要求各县(区)局对本辖区的所有药店、诊所及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监测口罩、消毒液、体温表等所有与疫情防控的产品和米、面、肉、蛋、奶、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发现有哄抬物价、借机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各县(区)局能认真落实市局各项要求,积极受理群众涉及价格方面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立案。截至2月10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8起,处罚没款36.66万元,有力震慑了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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