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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8-04 16:38: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减轻疫情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创造宽松舒适的发展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于2021年度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于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庆阳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主动改正并向我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就本机关登记的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问题已经发布公告给予从宽处理的从其规定,也可根据本公告及辖区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调整;尚未发布公告的,适用本公告从宽处理有关规定,不再另行发布。

三、市场主体补报年报操作有困难的,不论是否本市登记,均可前往全市任一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所,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年报补报业务。

特此公告。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