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第二检查组赴庆阳市开展化妆品经营监管交叉检查
6月13至14日,省药监局第二检查组赴我市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情况交叉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超、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聚焦《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执行和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两方面,重点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经营的化妆品是否索取相关进货票据并建立进货台账、美容美发机构是否向消费者提供来源不可追溯的产品、是否有经营过期或经营明令禁止销售的化妆品行为、“化妆品监管”APP推广应用覆盖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组认为,庆阳市局高度重视化妆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推进有序。采取“监督检查+普法宣传”的形式,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重要法规文件宣贯力度,加强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卓有成效。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监管人员不足问题;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化妆品经营秩序不断规范;三是要持续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对象,严查化妆品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提升化妆品监管工作水平,保障群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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