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市场监管在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 为切实做好“3·15 ”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从3月1日起,庆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3·15”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系统积极行动并严格落实。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宣传“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
二、活动目的: 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消费教育引导,营造维权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活动内容:从3月1日开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实际,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按照“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动员消费者和经营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同时在辖区相关平台发布加挂“3·15市场监管在行动”标题的稿件、视频开展主题宣传。二是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座谈研讨、在线访谈、专版专栏、普法咨询、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大力宣传表彰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个人和单位,充分展现市场监管部门为民利民的良好形象,为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3·15期间,对辖区内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宣传,对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表彰,鼓励引导更多企业成为ODR企业,共同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四是积极利用权威信息发布、典型案例曝光、消费提示警示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消费宣传教育。五是要突出宣传新修订的《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在大型商场、人员密集的区域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六是3月15日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大型纪念宣传活动,各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开展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商品真假辨识、价监竞争和反垄断常识宣传、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常识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宣传、商标专利常识宣传、计量常识宣传、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欺诈宣传、便民活动、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媒体现场专访等活动。七是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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