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和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充分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效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公示制度,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统一制作悬挂《执业药师公示栏》,公示执业药师照片、姓名、职务、执业单位、电话、《执业药师注册证》、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和群众监督。

对检查发现存在未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公示、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注册证过期或未注册等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发现“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失信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并向社会公告、曝光。通过执业药师公示制度的执行,形成了行业和社会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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