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之际,为深入宣传和普及《条例》,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6月21日,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庆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鹏瑞出席活动并为获奖单位颁奖。市消费者协会,市个(私)协会,市广告协会,庆阳汽车业商会,庆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市局机关全体干部100多人参加观摩知识竞赛。
本次知识竞赛共有来自市局机关和八县(区)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经营者(ODR企业)、消费者、律师等人员组成的9个代表队参赛,竞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竞赛试题,通过现场答题、现场公布比赛结果的方式,经过必答题、集体共答题、抢答题、风险题4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最终环县代表队获得一等奖,西峰区代表队、正宁县代表队获二等奖,镇原县代表队、宁县代表队、合水县代表队获三等奖,市局机关代表队、庆城县代表队,华池县代表队获优秀组织奖。慕昭霞等4名选手荣获“优秀个人”奖。比赛还设置了现场观众互动答题环节,大家积极踊跃抢答,竞赛现场气氛热烈而又紧张。
本次竞赛不仅是一场知识的较量,是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更是一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深入传播和实践。通过开展全市《消保条例》知识竞赛,让我们见证了不同领域选手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深入理解和扎实掌握,他们的精彩表现,为全市深入宣贯《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了榜样。下一步,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贯彻《条例》新举措、新内容、新规定,为持续净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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