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 共创良好消费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后,为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方位宣传条例,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丰富载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结合“3.15”、质量月、标准化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活动,搭载《条例》知识宣传内容,通过设立宣传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结合生活实例向广大消费者提示了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欺诈行为等现象,让群众更加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深入企业(ODR)、社区、商场、学校开展了线上线下集中宣传,市场监管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在学中讲、在讲中学,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条例》新举措、新内容、新规定,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集中开展面对面座谈、行政约谈、法律宣传、业务技能培训、诚信单位ODR企业授牌、专项执法检查、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对比和销毁等活动,扩大了《条例》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联合市消协举办学习《条例》知识竞赛,通过现场答题、现场公布比赛结果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经营者(ODR企业)、消费者、律师等190多人竞相角逐、各显英姿,市消协、个(私)协、广告协会、汽车业商会、建筑装饰协会等代表现场观看知识竞赛,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深入传播和实践,让《条例》知识深入人心。7月1日,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充分展现了我市不同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实力和风采。
二、加强引导,推动维权关口前移。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旗领航•检测为民”“清扬食检”“市场卫士、执法铁军”等特色党建品牌,通过“你点我检”等现场活动,搭建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心连心”的桥梁纽带,构筑群防群控的市场安全防线。以各类节假日为契机,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消费风险,倡导转变消费观念,督促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全市系统制作普法小视频、宣传动画18个,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提醒消费者增强辨别意识和能力,面对各种宣传广告保持理性,避免受到虚假宣传等诱导而利益受损。在调处纠纷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布《关于在市场交易中规范使用合格电子计价秤的公告》《关于向全市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等,规范电子计价秤、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及电动车使用安全,预防和遏制“缺斤短两”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职能,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新媒体、新载体,刊发消费维权热点分析报告,让消费宣传教育走近群众。指导完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健全消费纠纷企业在线解决工作机制。按照“即来即办、有诉必办、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应”的工作标准,督促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转办问题得到及时办结,消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目前,全市共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635家,“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316家,发展ODR企业317家,通过ODR企业快速处理消费投诉,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在线化解消费纠纷,调处纠纷时效和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庆阳市受理投诉举报六千余件,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100%,按时核查率100%,在12315效能评估评价中投诉调解成功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为满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5万元。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