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城壕镇市场监管所规范零售药品经营行为 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零售环节的规范与安全至关重要。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8月6日至8月7日,城壕镇市场监管所通过会议培训、集体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对辖区“1院1站2店12室”零售药品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
一、精心做好督查工作准备。一是组织培训。督查前,执法人员对近期中央、省市县药品安全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对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确保执法人员熟悉掌握药品监管的标准和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制定方案。结合辖区“1院1站2店12室”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督查方案,划分南北两个片区,对督查的目标、范围、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再明确,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力做好督查工作实施。一是全面排查。做到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药师在岗情况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一核对药品的购进发票、验收记录、资质证明等文件,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二是突出重点。对高风险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冷藏药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对冷藏药品,检查冷藏设备的运行情况、温度记录等,确保药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三是现场指导。检查过程中,不仅严肃查处,同时注重现场指导。针对一些村卫生室药品储存不规范、销售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指导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
三、高效做好督查成果转化。一是规范了市场秩序。通过此次督查,有效规范了辖区内药品零售单位的经营行为,各主体法律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进货渠道、药品储存管理、销售记录、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等得到了明显规范和改善。二是查处了违法行为。督查过程中,发现了部分药品零售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家、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家,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再发生。三是增强了公众信心。通过加强零售药品监管,有效提升了辖区内药品零售市场的规范程度和安全水平,为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公众对城壕镇市场监管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药品零售市场的信心不断增强。
下一步,城壕镇市场监管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为保障辖区内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零售市场健康发展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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