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特供酒”培训暨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近日,西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庆阳市烹饪协会共同组织召开了“特供酒”重点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会,全区20多家酒类批发经营单位参加会议,签订承诺书20余份。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岳永宁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详细解读了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学习,明确告知酒类生产经营者严禁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字样的酒类商品,严禁使用标注有相关字样的酒类商品包装、标签,严禁销售含有此类标识内容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在产品介绍或营销广告中也严禁使用相关字样。随后就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强调,酒类生产经营企业一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特供酒”实质是假酒,它的出现严重损害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二要规范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切实加强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质量管控,确保酒类商品“来源清、去向明”;三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面对来源不明、质量存疑的酒类商品,坚决做到不购进、不上架、不销售,要能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挤压“特供酒”的生存空间;四要强化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和群众讲清楚“特供酒”是假酒以及“特供酒”的辨别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酒类产品,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特供”“高端”并跟风购买,谨防上当受骗;五要主动举报,各经营单位如发现有制售“特供酒”、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进一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领域入手,深挖“特供酒”生产经营源头、包材印制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等,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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