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工商局“三个强化”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为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合水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保证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有序开展。至目前,2014年度企业应报420户,已报公示352户,年报率为83.8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241户,已报公示182户,年报率75.52%;个体工商户应报4025户,已报公示3736户,年报率92.82%。
一是强化培训。通过召开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专题会议和举办相关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职工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使业务人员能够熟练运用企业信息公示相关法规并全面掌握企业信息公示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强化宣传。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市场主体年报须知》、《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和《企业信息公示法规规章》3000多份,详细解读年报网址、程序、内容、咨询电话等信息,使各类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示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切实增强了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于此项工作的认知度。
三是强化服务。按照企业联络员备案制度的要求,注册登记人员主动与企业联系,协助企业完成信息公示工作。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注册登记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并提供网络服务,指定专人为不具备网上申报公示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掌握并完成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通过召开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专题会议和举办相关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职工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使业务人员能够熟练运用企业信息公示相关法规并全面掌握企业信息公示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强化宣传。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市场主体年报须知》、《企业信息公示操作指南》和《企业信息公示法规规章》3000多份,详细解读年报网址、程序、内容、咨询电话等信息,使各类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示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切实增强了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于此项工作的认知度。
三是强化服务。按照企业联络员备案制度的要求,注册登记人员主动与企业联系,协助企业完成信息公示工作。在县政府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注册登记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并提供网络服务,指定专人为不具备网上申报公示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掌握并完成信息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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