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工商局开展元宵节禁售“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
元宵节期间,宁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售“孔明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执法车辆27台/次,检查“孔明灯”销售摊点428处,收缴“孔明灯”218个。
“孔明灯”的燃放不仅污染城乡环境,还易诱发火灾、损坏电力设备,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孔明灯”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在元宵节期间,该局积极行动,迅速制定了禁售“孔明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宣传组、督查组,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了轮流排班值守。元宵节当日,中午不休息,晚上值班到22时,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对各自辖区内的“孔明灯”销售点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并对清查中发现的“孔明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扣押、销毁。除净化县城城区“孔明灯”销售市场外,各工商所、分局也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孔明灯”清缴行动,确保禁售“孔明灯”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实效。
“孔明灯”的燃放不仅污染城乡环境,还易诱发火灾、损坏电力设备,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孔明灯”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能部门,在元宵节期间,该局积极行动,迅速制定了禁售“孔明灯”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宣传组、督查组,检查组,工作人员进行了轮流排班值守。元宵节当日,中午不休息,晚上值班到22时,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对各自辖区内的“孔明灯”销售点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并对清查中发现的“孔明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扣押、销毁。除净化县城城区“孔明灯”销售市场外,各工商所、分局也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孔明灯”清缴行动,确保禁售“孔明灯”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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