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突出“四个推进”强化抽检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作为消费市场监管的切入点,加大抽检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抽检效果,从而实现“抽检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有效净化了商品市场环境。
推进抽检计划科学化。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业务工作部署,参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普遍的商品质量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制定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在确定抽检品种和批次型号方面,统筹兼顾省局抽检计划,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抽检收益率。在确定抽检区域及经营户方面,注重消除监管的盲区死角。
推进抽检过程规范化。在现场抽检中,严格按照出示证件、宣传政策、抽取样品、拍照留存、提取信息的流程进行,确保检测过程规范合法。所需样品会同承检单位抽样人员按规定抽取、购买,经工商执法人员、承检单位人员、经营者签字确认后拍照封存,有效避免了在确认复检备份样品时发生争议而难以确证的情况。制作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填写相关票证账簿、货源、存货量、销售量等信息,并由经营者签字确认,有效固化相关证据。对于经营者提出的复检申请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履行。
推进抽检结果成效化。及时将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信息通报给辖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负责处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办理;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县(区)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对同批次该商品追根溯源,开展市场清查,对涉嫌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责令下架、暂停销售、查封、扣押等行政措施,防止质量不合格商品进入消费环节,力求实现抽检一类商品,规范一个行业的监管目标。
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化。一是及时向省工商局上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实现抽检资源共享,提高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效能;二是认真撰写抽检结果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准确、科学、规范地告知社会大众有关商品的质量信息,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进行安全消费;三是分析汇总不合格产品存在行业及品种、经营者的分布、产品不合格产生原因等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推进抽检计划科学化。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业务工作部署,参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普遍的商品质量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制定抽检计划及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在确定抽检品种和批次型号方面,统筹兼顾省局抽检计划,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抽检收益率。在确定抽检区域及经营户方面,注重消除监管的盲区死角。
推进抽检过程规范化。在现场抽检中,严格按照出示证件、宣传政策、抽取样品、拍照留存、提取信息的流程进行,确保检测过程规范合法。所需样品会同承检单位抽样人员按规定抽取、购买,经工商执法人员、承检单位人员、经营者签字确认后拍照封存,有效避免了在确认复检备份样品时发生争议而难以确证的情况。制作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填写相关票证账簿、货源、存货量、销售量等信息,并由经营者签字确认,有效固化相关证据。对于经营者提出的复检申请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履行。
推进抽检结果成效化。及时将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信息通报给辖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负责处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办理;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求各县(区)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对同批次该商品追根溯源,开展市场清查,对涉嫌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责令下架、暂停销售、查封、扣押等行政措施,防止质量不合格商品进入消费环节,力求实现抽检一类商品,规范一个行业的监管目标。
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化。一是及时向省工商局上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实现抽检资源共享,提高流通领域商品监管效能;二是认真撰写抽检结果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准确、科学、规范地告知社会大众有关商品的质量信息,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进行安全消费;三是分析汇总不合格产品存在行业及品种、经营者的分布、产品不合格产生原因等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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