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商冒用商标卖粉条 12315快速反应查侵权
日前,庆阳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快速反应,联合西环路工商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仿冒注册商品包装袋538条,并处罚款15000元。
8月8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起举报,举报称西峰区西郊菜市场内销售非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永顺粉条,涉嫌冒用“永顺粉条”外包装。接举报后,12315中心立即与辖区工商所取得联系,快速依法对涉嫌销售经销商进行了调查,并在库房现场截获正准备卸货的运输车辆。调查发现,被举报的经销商8月8日上午9时从河北省昌黎县建章淀粉制品有限公司进回“永顺粉条”538袋,每袋16.5斤,外包装标注河北昌黎县永顺食品有限公司,内置河北昌黎县建章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及“建章粉条”合格证。经“永顺粉条”总代理配合认定,该批粉条属于侵权商标商品。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该经销商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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