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强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庆阳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工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是工商登记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二是依法撤销登记或吊销执照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联合监督检查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与此同时,在日常“双随机抽查”监管中,提高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高危行业和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率,并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了安全生产领域企业失信限制准入和惩戒工作。市工商局荣获市政府2016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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