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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委员刘翠平9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庆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刘翠平委员: 

您在2021年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91号《关于加强教育托管场所“小饭桌”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饭桌监管措施及成效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范校外托餐场所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持续强化“小饭桌”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西峰区采取划片分组、责任到人,摸清底数,逐户督导规范,全市158户小饭桌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档案。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公安、卫健部门联合印发《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导校园食堂、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小饭桌”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靠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59人次,检查“小饭桌”358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小饭桌”内部管理得到较大规范和提升,师生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市市场监管局组成2专项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同步进行,深入8县(区)对校园及校外托护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学校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306家,抽检样品38批次。西峰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街办、教育、住建、公安等部门对全区“小饭桌”经营户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整治,全面规范“小饭桌”经营对3户托管中心进行了依法取缔,对2户托管中心督促转型为校外培训机构,对15户托管中心进行了提升改进,对39户托管中心因消防、住房存在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列为取缔对象。

实施分类整治,全面清理规范。监督检查中,各县区坚持依法行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坚决停办,限期整改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西峰区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按照《西峰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办理条件。对在《西峰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之前已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未达到该规范要求的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一些“小饭桌”违法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绝大多数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都分布在老旧小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既扰民,有不安全。好多房屋内部装修、门窗设置不符合逃生要求、房间容纳人数超标、床挨床,人挨人,存在重大治安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小饭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检查发现个别校外托护点食品加工和贮存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欠缺,留样不规范,首饰外露,没有粗加工区,食材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摸排小饭桌底数,加强与公安、教育部门联合,督促各县)食安委办牵头,以居民住宅楼中隐蔽场所内的“小饭桌”为重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小饭桌”情况进行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消除监管盲区。同时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食材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烹饪加工过程,落实食品留样记录,严格餐饮具洗消保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确保学童就餐安全。

感谢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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