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政协委员马金芳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金芳委员:
您在2021年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31号《关于加强校园食堂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积极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一是联合市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召开全市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靠实相关部门和县(区)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同步进行,深入8县(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指导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洗消保洁等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二是针对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全面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网格化监管模式,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集中力量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就餐安全。三是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甘肃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学校食堂后厨安装摄像头,通过陇上食安手机APP监管端,开展网上巡查,学生家长下载智慧监管公众端APP,观看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烹饪制作和卫生状况等实时视频,真正实现食材来源可溯,加工过程可视,安全风险可控的目标。全市接入甘肃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的学校食堂共计1069家,接入率达到91.5%。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风险隐患。全市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全市共检查学校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306家,其中,市局和市教育部门联合检查42家食品经营单位(其中大中专学校食堂4家、中小学食堂15家、幼儿园食堂9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8家、校外托管机构6家),抽检样品38批次,不合格4批次。县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检测中心对乡镇监管所进行了快速检测培训,对学校食堂开展食材快速检测,共检测1560批次。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及时贯彻落实省、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们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中采取了诸多措施,校园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对食品从业人员缺乏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培训。二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率不高。少数学校“陇上食安”智慧平台视频不能正常播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陇上食安”智慧平台应用不熟练,信息录入、信息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压实地方各级属地监管责任,不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水平。一是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地方各级属地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推进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今年100%接入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积极倡导学生家长下载公众端APP,不断提高智慧监管执法端APP的应用率。三是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重点加强义务制学校食堂营养餐、民办学校食堂、“小饭桌”、校园周边小摊贩、小超市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感谢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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