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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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
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通告如下:
一、各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二、全市重点治理银行、电信、医院(包括宠物医院、口腔医院)、教育、养老、殡葬、中介服务、餐饮娱乐、旅游景区、交通运输、商品房销售、美容美发洗浴、物业和停车收费等行业领域,以及为经营者提供交易场所的卖场、商场、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菜市场)等市场主体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三、重点整治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公示信息不全,未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的;在标价和公示的价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优惠等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各市场主体于2021年5月15日前自行进行整改规范。从5月16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执法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商品房销售未明码标价的每套按5000元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在治理行动中拒不配合检查或群众投诉举报的,将从重处罚。
五、在全市明码标价“护源”专项治理行动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投诉举报热线:12315
咨 询 电 话:0934-8220052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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