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决信息公开表(202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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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公示链接 |
1 | 甘庆知法裁字〔2023〕2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合水县雪*五金门市 |
92621024MA73T56Y0T |
左**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合水县雪*五金门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 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合水县雪宁五金门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二、责令合水县雪*五金门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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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7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2 | 甘庆知法裁字〔2023〕3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合水县建*水泥工艺制品厂 |
92621024MA74L4FH3N |
张**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合水县建*水泥工艺制品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合水县建*水泥工艺制品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二、责令合水县建*水泥工艺制品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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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7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3 | 甘庆知法裁字〔2023〕4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环县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022MA74N54AXE |
道**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环县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环县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 、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环县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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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6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4 | 甘庆知法裁字〔2023〕5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环县曲子鑫*预制厂 |
92621022MA74TQMD99 |
梁*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环县曲子鑫*预制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环县曲子鑫*预制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二、责令环县曲子鑫*预制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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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6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5 | 甘庆知法裁字〔2023〕6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镇原县美*建材免烧砖厂(田岭分厂) |
92621027MABX73WE10 |
马*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镇原县美*建材免烧砖厂(田岭分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镇原县美*建材免烧砖厂(田岭分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镇原县美*建材免烧砖厂(田岭分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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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6 | 甘庆知法裁字〔2023〕7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镇原县翟*免烧砖厂 |
92621027MA721KCD44 |
苟**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镇原县翟池免烧砖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镇原县翟*免烧砖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镇原县翟*免烧砖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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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7 | 甘庆知法裁字〔2023〕8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镇原县陶*五金机电销售店 |
92621027MA7FE71U07 |
陶**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镇原县陶*五金机电销售店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责令镇原县陶*五金机电销售店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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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8 | 甘庆知法裁字〔2023〕9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镇原县瑞*悦五金建材商贸中心 |
92621027MA7EE9YXXK |
赵**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镇原县瑞*悦五金建材商贸中心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责令镇原县瑞*悦五金建材商贸中心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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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9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0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城县越*五金建材水暖洁具商城 |
92621021MA74HLW31W |
刘*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城县越*五金建材水暖洁具商城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庆城县越*五金建材水暖洁具商城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400821.4)的行为。 二、责令庆城县越*五金建材水暖洁具商城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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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1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0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1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城县诚*彩砖厂 |
92621021MA725EGQ11 |
石**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城县诚*彩砖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0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1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2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城县腾*达五金建材商贸中心 |
92621021MA739ELB32 |
樊**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城县腾*达五金建材商贸中心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庆城县腾*达五金建材商贸中心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400821.4)的行为。 二、责令庆城县腾*达五金建材商贸中心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0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2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3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城县汉*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021MA7418F653 |
葛**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城县汉*商贸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0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3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4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城县源*五金建材灯具批发商行 |
92621021MA73GX2613 |
钱**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城县源*五金建材灯具批发商行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庆城县源*五金建材灯具批发商行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400821.4)的行为。 二、责令庆城县源*五金建材灯具批发商行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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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0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4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5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甘肃培*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91621021MA7321FHX6 |
车**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甘肃培*建材制造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甘肃培*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400821.4)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甘肃培*建材制造有限公司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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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0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5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6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甘肃锦*嵘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002MA72UQA775 |
米**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甘肃锦*嵘商贸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甘肃锦*嵘商贸有限公司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甘肃锦*嵘商贸有限公司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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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6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7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阳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21002MA72W9UL32 |
白**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阳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7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8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西峰区迪*威*建材门市部 |
92621002MA731TP069 |
刘*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西峰区迪斯*威*建材门市部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8 | 甘庆知法裁字〔2023〕19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西峰区凯*不锈钢水暖批发部 |
91621002MA72T56E6E |
冯**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西峰区凯*不锈钢水暖批发部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19 | 甘庆知法裁字〔2023〕20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西峰区李*悦水暖店 |
91621002MA72AEHD9A |
李**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西峰区李*悦水暖店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构成对请求人专利权的侵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 |
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 |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20 | 甘庆知法裁字〔2023〕21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西峰区百*顺预制构件厂 |
92621002MA72BKDM9P |
廉**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西峰区百*顺预制构件厂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西峰区百*顺预制构件厂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西峰区百*顺预制构件厂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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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21 | 甘庆知法裁字〔2023〕22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阳恒*建材有限公司 |
916210023160388308 |
李**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阳恒*建材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责令庆阳恒*建材有限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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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https://scjg.zgqingyang.gov.cn/ |
22 | 甘庆知法裁字〔2023〕23号 | 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庆阳斯*建材有限公司 |
91621002MA7JL1R06W |
赵** |
请求人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就其“水簸箕”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630400821.4 )与被请求人庆阳斯*建材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经调查发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销售涉嫌侵犯其公司专利权的产品,构成对请求人专利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行政裁决。 | 一、责令庆阳斯*建材有限公司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庆阳市伟星建材有限公司ZL201630400821.4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 二、责令庆阳斯*建材有限公司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涉案侵权产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及时销毁难以保存的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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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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