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消费“贼”谨慎 花好月圆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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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各大商场、餐饮店、旅游将迎来一年中生意最为红火的时节。但是,随着消费量的增加,各种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节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从游、吃、玩、购、要五个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游:
春节旅游避免“零团费”
有些旅行社打着低团费、“零团费”的旗号来吸引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通过减少旅游景点、降低食宿标准和强推自费项目,强制购物等来赚取利润。而这些强制项目极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吃:
吃年夜饭后请看账单
春节即将来临,各类聚会就餐随之增多,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多了解、多比较,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环境干净、整洁的餐厅就餐。预订年夜饭要签订详细的合同,包括价格、菜式种类等;就餐时要注意核对菜品,就餐后要注意查看账单与实际品种是否相符。
玩:
购买食品烟花爆竹 注意产品标志标识
烟花爆竹的燃放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每年都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燃放方法不当,造成人身伤残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到政府指定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要看销售点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识,并索要保存好发票。另外,燃放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孩子在燃放烟花时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监护下,保证人身安全。
购:
理性对待促销 远离购物陷阱
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或者特卖商场购物时,要有理性,要看准了再买,不要因其价格低廉而一时冲动,买下一些使用价值不高的商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对一些特卖场的“降价商品不许退换”的声明,消费者在维权时不必顾忌。
另外警惕模糊宣传误导消费者。一些商场张贴的宣传单上写有“满300元返200元”“满200元返150元”等,让消费者看后非常动心,冲动之下出手购买,但在实际购买后才发现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参加返券活动,一些特例商品、名牌、化妆品等不参加活动,而商家宣传时往往采用模糊宣传方法误导消费者。
要:
别只顾便宜忘索发票
“春节”期间,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信誉良好的大型商场或超市购买正规企业生产的商品。消费时要注意商品包装完好无损,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质量认证标志。 同时,一些不法经营者善于利用人们节日期间的消费心理,采取各种方式坑害消费者,比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或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市民购物时,一定不要光盘算着能优惠多少,更要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市工商局、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一旦遇到问题,及时拨打12315或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消协联系,使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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