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要闻动态>详细内容

庆阳市工商局3件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奖励

来源:消保科 2018.11.13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中,庆阳市工商局创作的《放心消费社会共治》和《网络消费诚信优先》《七天无理由退货》3件作品分别获得铜奖和优秀作品奖,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彰。

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暨12315卡通形象征集活动,主题为“共治共享 放心消费”,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中国广告协会承办。活动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消费教育引导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履约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全局。活动要求全国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利用活动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度。

此次活动奖项按照影视、平面、广播、创新媒体四类各设置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总计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2个、优秀奖若干。庆阳市工商局此次获奖作品为影视类铜奖1个、优秀奖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