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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工商局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镇原县工商局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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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镇原县工商局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治理“乱摆乱占”现象作为德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分工实施,按照创诚信企业、个体户、创文明一条街、创示范市场和农贸市场及周边整治“三创一整治”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清理瓜果蔬菜等临时摊点1659个,其中乡(镇)街道及主要路段437处;清理乱摆乱占摊点“钉子户”34户;规范个体户(企业)主体资格174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41份;与个体户、企业签订《个体户(企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书》2264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工商局两名副局长、食药、城管、规划、住建等部门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配合部门分别抽调人员为成员的全县“乱摆乱占”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各工商所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谁区域、谁负责、谁治理,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准确精细分解工作任务,靠实责任合力推动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召开个体户(企业)负责人会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把创诚信单位、个体户、创文明一条街、创示范市场 “三创”作为提升个体户、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性的“杠杆”,撬起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全民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把农贸市场及周边“一整治”作为清理“乱摆乱占”现象的“支点”,逐步展开,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以规范个体户、企业、市场开办者主体资格、“三包六禁”“六查六看”、广告发布为抓手,逐门逐户展开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无照(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非法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