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查处一起网络虚假宣传案
来源:经检科
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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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到北京市工商局举报的庆阳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网站涉嫌虚假宣传举报后,市工商局立案开展调查。
经查:该食品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签订了商户合作协议,对其生产的“润可尔”亚麻油在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网站进行销售及宣传,在广告宣传中随意夸大产品的功效,以所含成分明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称其“可抑制癌症,更能降低乳腺癌、结肠癌和前列腺癌的发病率、可降低肥胖、心脏病等发病率、抗衰老、美容、健体功效”等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当事人利用网络对其产品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环境,规范了广告经营行为。
经查:该食品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签订了商户合作协议,对其生产的“润可尔”亚麻油在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网站进行销售及宣传,在广告宣传中随意夸大产品的功效,以所含成分明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称其“可抑制癌症,更能降低乳腺癌、结肠癌和前列腺癌的发病率、可降低肥胖、心脏病等发病率、抗衰老、美容、健体功效”等与药品相混淆的宣传用语误导消费者。当事人利用网络对其产品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环境,规范了广告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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