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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工商局建立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来源:企业监督管理科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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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很严重。”这是庆阳市某公司的周先生来我局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相关事宜时的感言。原来,该公司由于未按时填报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到银行办理贷款时被拒之门外。“去年我接到过你们提醒年报的电话,但总觉得公司有营业执照,不做年报也不罚款、不吊照,不是什么大事,迟点就迟点吧,后来忙起来就忘了,也没在意,以为也碍不了事的,没想到真遇到麻烦了。你帮帮我吧。”周先生后悔不已,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约束力由此可见。
    近年来,庆阳市工商局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作为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手段,认真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企业有关信息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初步形成。目前,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达1478户,先后有494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通过补报年报、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进一步强化,“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守信”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工商部门提醒,未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抓紧时间在6月30日前完成2016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并确保公示年报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