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商局三项新举措完善财务制度管理
来源:计财科
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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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庆阳市工商局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省、市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及时修订了新的《庆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提高了精细化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建立“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制度》中规定“编制来年预算前,市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业务经费开支的项目、金额以及依据编报来年预算。每年9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计财科,计财科分类整理汇总,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省工商局及市财政局”。
二是完善支出流程。新修订的《制度》中,除了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及会议培训等支出流程作出完善外,还对审批权限作出了新的规定。《制度》中规定“除日常工作差旅费外,所有经费支出都由工作承办的科室会同计财科提出意见,汇报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列支。”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及保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细化职责,责任到人。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建立“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制度》中规定“编制来年预算前,市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业务经费开支的项目、金额以及依据编报来年预算。每年9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计财科,计财科分类整理汇总,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省工商局及市财政局”。
二是完善支出流程。新修订的《制度》中,除了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及会议培训等支出流程作出完善外,还对审批权限作出了新的规定。《制度》中规定“除日常工作差旅费外,所有经费支出都由工作承办的科室会同计财科提出意见,汇报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列支。”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及保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细化职责,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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