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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工商局三项措施推进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工作

来源:消保科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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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上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庆阳市工商局大胆探索,精心组织,抓点示范,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并落实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20家,受理消费投诉195件,实施赔偿先付86件,涉及消费金额11.44万元,赔付资金3.9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1万元。
    一是宣传培训,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了全市电商培训暨约谈工作会议,引导网络诚信经营,督促各经营主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义务与责任,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中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力促线上线下网络交易健康发展。在“3·15”等重要节点,全市工商系统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发放宣传资料,特别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解读“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社会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先后共印制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宣传资料15万份。
    二是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依托9户12315消费维权联系点,建立完善了先行赔付、快速反应、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热点分析、消费安全预警“五大机制”,为全市推进消费环节赔偿先付等工作积累了经验。各县区以大力推进12315“五进”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筛选大型超市、商场先行建立赔偿先付制度,设立 “消费维权服务站”,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消费投诉处理和先行赔付工作,并对外公布了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对自行处理的消费投诉受理有登记、过程有记录、处理有结果。
    三是加强指导,规范运行。针对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存在的落实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市局消费维权联系点的督促指导,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以各类问题的解决推动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工作规范化。同时,督促各县区局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对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和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效果好的经营者,在诚信单位、诚信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评比表彰中优先考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示范带动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